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市学位办关于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本年度学位认证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我校2014年授予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遵循学生本人自愿的原则,是否认证与学位证书发放不挂钩。
三、认证程序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2014届本科生由我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市学位办审核汇总,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认证并出具《学位认证报告》(报告为中文认证报告)。认证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证者可以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认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在6月9日前在各学院报名,并递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缴纳100元认证费。
2.学校在收到市学位办《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的发票后,会尽快将《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发票一起发给应届毕业生。
3.申请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以下部门。
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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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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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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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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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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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73313、6027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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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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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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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7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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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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