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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4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天津市学位委员会《市学位办关于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津学位办[2014]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本年度学位认证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

我校2014年授予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

二、认证原则

学位认证服务遵循学生本人自愿的原则,是否认证与学位证书发放不挂钩。

三、认证程序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2014届本科生由我校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市学位办审核汇总,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认证并出具《学位认证报告》(报告为中文认证报告)。认证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学位中心将认证数据加入全国学位认证管理系统,被认证者可以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查询。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认证的应届毕业生需在69前在各学院报名,递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缴纳100元认证费。

2.学校在收到市学位办《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的发票后,会尽快将《学位认证报告》和认证费发票一起发给应届毕业生。

3.申请认证的应届毕业生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以下部门。

 

 学位类别

咨询部门

联系电话

普通学士学位

教务处

6027331360273321

成人学士学位

继续教育学院

60273081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6月3

附件
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