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2012年度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校园微视频大赛即将举行。本届大赛由2011年的校园“DV”大赛变更而来,是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主办,天津体育学院和天津市福丰达动漫游戏制作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天津市海河文化发展基金会和天津日报传媒集团新媒体公司共同协办,天津市影视传媒学会提供学术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本市及驻津高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每个参赛队伍由1~5名学生组成,并按照导演、编剧、摄像、后期编辑、演员进行分工。1人可身兼多职,成员不得超过5人。
每队可设指导教师1人,作品由学生独立完成,内容具有原创性。
二、大赛内容
本大赛分设音乐电视类、剧情类、纪实类和广告类四个组别,音乐电视类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剧情类和纪实类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作品格式及技术要求将在报名网站正式公布。
注:为提高宣传效果,参赛选手可提交制作花絮一部,附以剧照和文字说明。
三、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请登录天津网http://tianjinwe.com完成报名和提交作品操作。参赛作品报名表(需作者签字)、原创声明(需作者签字)和著作权授权声明(需作者签字)等文件见附件,填写后报送教务处。
四、时间安排
1、纸质材料请于9月27日下班前交教务处,联系电话:60273317(河西),60600005(泰达);联系人:孔老师
2、10月1日前,网上报名结束。上传作品暂不公开,经初审评委审核后方可在网络上公开浏览。
3、10月中旬,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评审,同步进行网络大众奖项评选。
4、11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
五、奖项设置
1)大赛评委会奖项
每个组别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单项奖包含最佳导演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剪辑奖、最佳编剧奖、最佳艺术奖和最佳摄影奖。
该奖项将有教委向获奖作品及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品。
2)网络大众奖
人气男校星、人气女校星和最具人气影片三个奖项。
该奖项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奖杯和奖品。
3)公益广告大奖
大赛赞助企业将以命题形式公开征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将获得丰厚奖金。
六、知识产权
参赛选手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并授权大赛组委会在竞赛期间在合作媒体上公开放映作品。如作品出现抄袭或版权争议问题,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大赛组委会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教务处 2012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