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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日历(意见稿)在网上公布。请各单位上网核对。
1.登陆学校主页,点击右上角“本科教学”进入“教学服务平台”。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教师服务”中的“教学管理平台”,展开“教学日历”––“下学期教学日历”––“审核日历”,进行相应内容的审核。
3.请各学院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核对各专业班级、课程是否有错课、漏课、多课等问题。如对日历有意见,可以在网上填写教学日历修改意见。
(2)核对实践环节安排是否合理。如果对实践环节安排无意见,请开课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环节安排表”相应位置签字;如果对实践环节安排有意见,请写明意见和调整方案,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学院汇总上报教务处。
(3)各教研室根据教学日历(意见稿)试排下学期任务,对于因教学原因需要调整开课学期或暂停开设的课程,请学院及时汇总,上报教务处。
(4)各专业周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30学时,若周学时过多或过少请各学生学院同开课学院协商后提出调整意见,使周学时分配合理。专业选修课如属同一模块或课组,可在同一时间排课的,请注明,以减少周学时的压力。
4.因2010级培养计划修订和招生计划拟定问题,2010级教学日历在教学任务录入时审核。
5.日历核对工作于4月15日(第7周周四)开始,4月22日(第8周周四)完成,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历核对工作。
6.4月21日(第8周周三)下午2:00举行教学日历核对工作协调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准时参加,并准备好以下内容:
(1)日历核对问题汇总。
(2)教研室和学院签字的“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环节安排表”。如需调整实践环节安排,还需携带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的书面材料。
(3)学院对周学时过高专业的课程安排意见。
(4)因教学原因需要调整开课学期或暂停开设的课程汇总。
教务处
201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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