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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担的天津市教委“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和“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急需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等项目自2007年立项以来,在广大教师的积极努力下,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按计划顺利完成,天津市教委决定对教委批准的上述项目进行检查。
一、检查范围:
1.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10项)见附件一
2.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急需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项目(1项)见附件二
二、检查依据:
1.《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三
2.立项项目的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
三、检查要求:
(一)提供项目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1.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2.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组织方式等;3.学校资助情况;4.按计划完成情况;5.取得的成果;6.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等。
(二)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见附件四
(三)检查完成时间:2010年3月1日前,请把纸质的检查报告和电子版及《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60273312
附件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
附件二: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急需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项目附附件三:《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四:《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
教务处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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