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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教委教改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

我校承担的天津市教委“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和“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急需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等项目自2007年立项以来,在广大教师的积极努力下,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保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按计划顺利完成,天津市教委决定对教委批准的上述项目进行检查。

一、检查范围:

1.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10项)见附件一

2.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急需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项目(1项)见附件二

二、检查依据:

1.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三

2.立项项目的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

三、检查要求:

(一)提供项目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1.项目主要成果的简介;2.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组织方式等;3.学校资助情况;4.按计划完成情况;5.取得的成果;6.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等。

(二)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见附件四

(三)检查完成时间:201031日前,请把纸质的检查报告和电子版及《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电话:60273312

 

附件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

附件二: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急需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项目附附件三: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实施方案

附件四:《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

 

 

                                 教务处

                                     2010年1月20

附件
附件四天津市普通高校教改项目检查表.doc
附件三天津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实施方案.doc
附件二天津市高等学校加快培养人才重大研究立项计划项目.doc
附件一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研究计划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