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各毕业班学生: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08届毕业生可按照正常程序参加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期末重修考试,期末重修考试按照市教委财[2005]25号文件精神不收取费用。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期末重修的组织工作,提前公布期末重修考试的时间安排,并通知到每个参加考试的学生,及时发放重修准考证。也请广大同学认真做好复习,及时参加相应课程的重修考试,尽早完成重修任务,以保证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另外,应2008届毕业生的要求,学校拟于4月份单独组织学士学位外语及部分课程的辅导及考试,辅导及考试毕业生自愿参加。有关事宜请向学院教学秘书咨询。 初步时间安排如下表: 周次 时间 毕业生选课及考试安排 第4周 3月17日-3月25日 毕业生重修选课(含校内外语考试) 第5周 3月26日-3月30日 整理毕业生重修选课名单 第6周 3月31日-4月6日 学院对毕业生重修名单进行补报、核对、缴费 第7周 4月7日-4月13日 安排毕业生重修辅导时间 第8-9周 4月14日-4月27日 毕业生重修辅导 第10-11周 4月28日-5月11日 毕业生重修考试、校内外语考试
教 务 处 200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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