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补办证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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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2007年12月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均为原件)进入考场,三证缺一不可,图书证、宿舍证等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如准考证丢失,考生须在12月20日(周四)前到教务处进行登记,并交补证费10元。 教务处办公地点: 柳林校区:办公楼三楼西厅 泰达校区:1号楼110 领取新准考证时间: 四级:12月22日上午8:15 / 六级:12月22日下午2:15 没有学生证或身份证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到所在学院开具CET专用证明,截止日期为12月21日(周五)(考试当天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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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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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t补办证明通知 .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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