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全面落实06级、07级本科培养计划,为学生创造更好的自主学习环境。去年我校新申报46门通识教育课程,经专家评审通过17门,目前已全部开课,同时,06年之前已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也按通识教育课程要求进行了重新申报,经评审通过了14门课程。今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学校决定继续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工作,鼓励各学院教师积极开设面向全校学生的通识教育选修课,鼓励去年未通过审批的课程充实修改后重新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范围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关于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意见》(津科大教[2006]27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主要目的是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合理构建学生知识结构,培养学生从多学科背景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对学生综合能力、学习方法和人格情操的培养。 本着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以及鼓励开新课、开好课的原则,各学院有开课资格的教师都可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设定课程,自主申报开设学校的本科通识教育选修课。此次申请的选修课程含人文科学(含艺术类)、社会科学(含经济管理)、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跨学科领域等方面的课程,开课学时原则上定为18学时(1学分)。 06年之前已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除已评审通过的14门外)须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要求进行重新申报(见附件2),如不办理重新申报程序将取消开课资格。 二、申报教师的条件与要求 1.工作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本科教学工作。 2.应对该申请课程的学科领域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参考资料,能够提出详细的教学大纲,较适合的教材,并备有教案。 3.有能力在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以后开出课程,每学期开课至少1次; 4.06年之前已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重新申报后,可在2007-2008第二学期开课。 三、申报程序与管理 1.课程开设由教师申报、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关于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意见》(见附件1)文件中的遴选标准,进行认真评审并将结果上网公布。 2.申报教师须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和《XXXX教学大纲》(见附件1、3),包含授课内容、课程进度、教材、参考书目、考核方式、教师简介等。 3.各学院所申报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列入学校的课程计划,各任课教师要按每学期课程安排开课,如需调整计划,要由学院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变动。 4.通识教育选修课采取逐步建设和不断更新的方法,根据教学需要和检查评估的情况,每年更新课程,对两年未开的课程采用淘汰制。 四、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教师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网站(jw.tust.edu.cn)查找本通知,下载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通识教育指导选修课申请表》、《XXXX教学大纲》将打印稿(一式两份)与电子稿一并交学院初审后,由各学院集中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王凤玲 孔林涛 电话:60273312 60271962 E-Mail:wflwww@tust.edu.cn
附件: 1.天津科技大学关于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意见 天津科技大学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表 2.已开设公共选修课需要重新申报的课程统计表 3.XXXX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07年11月16日
|